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全文《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的一项行政法规,旨在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该条例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为此,国务院于近期对《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23年正式颁布实施。主要内容..
1359374288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4-11-21 热度:36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全文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的一项行政法规,旨在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该条例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为此,国务院于近期对《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23年正式颁布实施。
新版《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多方面的修订和完善,主要内容包括:
扩大适用范围:将所有用人单位均纳入适用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强化工资支付责任: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
保障劳动者权益: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清单,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劳动者工资卡等。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支付对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工资支付时间: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如果发现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全文《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94年颁布的一项行政法规,旨在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该条例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为此,国务院于近期对《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23年正式颁布实施。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