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东升财税一站式竭诚为您服务!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公司动态_企东升-十堰营业执照代办_十堰代理记账报税_十堰注册公司代办

合伙企业法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全文

合伙企业法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全文合伙企业法全文合伙企业法是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13297143156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合伙企业法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全文

发布时间:2024-05-16 热度:244

 合伙企业法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全文

合伙企业法全文

合伙企业法是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合伙企业法细则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则是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制定的办法。细则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具体的登记程序和要求。

注意事项

在设立合伙企业时,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等。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目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伙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细则为合伙企业的设立和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确保了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规范了合伙企业的行为,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不同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不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均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 投资人数: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 合伙事务执行: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

  4.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约定企业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5. 竞业禁止: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而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6. 财产份额出质与转让: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7. 出资形式: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这些规定体现了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责任承担、投资人数、合伙事务执行等方面的不同,旨在满足不同类型合伙企业的运营需求和风险控制目标。

如何理解合伙企业法中关于合伙人出资方式的规定?

合伙企业法中关于合伙人出资方式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意味着合伙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到合伙企业的运营中来,不仅限于金钱上的投入。

  2. 评估作价:当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时,需要进行评估作价。这一步骤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 劳务出资:合伙人还可以选择以劳务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4. 出资义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这是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5. 财产权转移手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6. 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允许以劳务出资。此外,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合伙企业的稳定运作,同时保护各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合伙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出资行为的合规性。

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企业的名称有什么特别要求?

合伙企业的名称需要遵循以下特别规定:

  1. 组织形式标识: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2. 名称唯一性:合伙企业通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并且在登记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3. 名称组成部分:合伙企业名称通常应包括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部分。

  4. 名称使用规范:合伙企业取名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须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5. 禁止性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等内容和文字。

  6. 名称变更:合伙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关闭窗口
上一篇:加计抵减怎么做账务处理,加计抵减的账务处理
下一篇: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相关阅读

合伙企业法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全文
合伙企业法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全文

合伙企业法全文, 合伙企业法细则全文合伙企业法全文合伙企业法是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企东升财税拥有高效专业的团队,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十堰注册公司代办业务,工作认真负责,你身边的财务管家。

企东升财税好帮手大品牌,为广大市民提供优异的十堰营业执照代办,便捷专业的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同时为各小型单位提供十堰代理记账报税业务,企东升致力于为千万家企业老板提供高效的服务,助力于你公司的财务问题。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全国热线13297143156

经济开发区126号

北京分部

上海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