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阴阳合同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签订阴阳合同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该《解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手段明确列举。“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
13593742886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4-05-19 热度:148
签订阴阳合同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该《解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手段明确列举。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解释》明确指出,纳税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具有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欺骗、隐瞒手段”。这意味着,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的行为,不仅会在行政执法领域被税务机关惩处,金额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解释》还对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作了提高,规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逃税罪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同时,针对假发票泛滥、虚开发票猖獗的情况,《解释》对伪造、非法出售、购买、虚开发票等各类涉发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予以明确。
综上所述,签订“阴阳合同”作为一种逃税手段已被明确列入法律规制范畴,相关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一举措有助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阴阳合同在税务领域中的具体表现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例如,在二手房交易中,“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
阴阳合同带来的税收风险主要表现在偷税。偷税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后骗取所缴纳的税款,导致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有新的司法解释明确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的手段,这意味着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从严打击逃税行为。此外,逃税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也得到了明确,提高了逃税罪的数额,规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
综上所述,阴阳合同在税务领域中的具体表现是通过签订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来逃避税收,而这种行为将面临严重的税收风险和法律责任。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实践的发展,阴阳合同的逃税行为将受到更加严格的制裁。
签订“阴阳合同”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责任:签订“阴阳合同”通常是为了逃避税收,这种行为违反了税收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当事人可能需要补缴税款,并支付滞纳金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如果签订的“阴阳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且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比例,当事人可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拘役甚至有期徒刑。
合同无效风险:由于“阴阳合同”并非反映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存在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风险。一旦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基于该合同进行的交易和权益分配都可能受到影响。
经济损失:如果合同被撤销或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
信誉影响: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档案中,从而影响到个人或企业的信誉评价,进而影响未来的商业活动。
综上所述,签订“阴阳合同”虽然可能在短期内规避了一定的税费,但却可能带来长期的、多方面的负面法律后果。因此,建议在进行任何形式的合同签订时,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新司法解释对打击逃税行为的主要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犯罪手段:新司法解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的手段明确列举,为司法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依据。
提高定罪量刑标准:新司法解释提高了逃税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规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强化法律责任:新司法解释明确了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没有依法下达追缴通知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以此督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及时查处税收违法犯罪。
补缴税款从宽处罚:新司法解释规定,已经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被告人能够积极补税挽损,被告单位有效合规整改的,也可以从宽处罚。
明确单位犯罪处罚原则:新司法解释还对单位实施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定罪量刑原则予以明确,强调单位犯罪比例高,有必要对其定罪量刑原则予以明确。
综上所述,新司法解释通过对逃税行为的明确界定和法律责任的重申,以及对补缴税款从宽处罚政策的设定,将有助于更有效地打击逃税行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签订阴阳合同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签订阴阳合同被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该《解释》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手段明确列举。“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